留言内容:小作坊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是违反三小条例第十条第一项(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还是第二十一条(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回复信息:您好!根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小作坊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违反了上述规定,应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具体行为和实际情况,做出违法判定和后续处置。
回复部门: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
[回复时间:2023-05-11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