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第三次纪检监察工作联席会议
9月10日上午,在省局第三次纪检监察工作联席会议上,驻省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赵清超就如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调了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必须真抓实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总负责、总牵头、总协调。落实好主体责任,要注意牢牢把握“五个关键环节”。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首要任务。从思想上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把主体责任牢牢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守好自己的“责任田”。二是推进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严格按党章宪法规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做到“戴着乌纱想事,揣着乌纱干活”,把有效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方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市场监管工作同频共振、相得益彰。三是狠抓纪律建设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要狠抓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四是强化作风建设是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把主体责任贯穿于作风建设的每个环节,渗透到市场监管工作的方方面面,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思想和行动上的偏差,增强抵御“四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五是防控廉政风险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综合运用风险提示推动社会关注、人民关切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行政审批、知识产权、消费维权、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重要物资采购和招投标等重大事项的跟踪监督,将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市场监管工作各过程、各环节。
二是突出主体责任中的监督责任,必须担当尽责。认真处理好“三个关系”。一要准确把握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系。在全面从严治党中,主体责任是前提、是根本、是关键,监督责任是保障。在落实“两个责任”中,主体责任的落实,决定着监督责任的落实。作为省局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来讲,一方面要积极协助党组落实好主体责任,另一方面也要责无旁贷地履行好对所属各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机关纪委要敢于坚持原则,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担当,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主体责任中的监督责任是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二要准确把握驻局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驻局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驻局纪检监察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尽管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但并不改变派驻机构代表省纪委监委进行监督的身份,不改变派驻监督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本质。派驻监督是代表上级纪委进行监督,是上级纪委工作的延伸,其本质是上级监督,而不是同级监督,是对“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三要准确把握主体责任中的监督责任与管理监督的关系。党内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监督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都是重要手段。狭义监督是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管理和监督是领导的重要内容,没有管理监督,党的领导就会落空。管理监督不能大而化之,看住人盯住事必须多设“探头”,把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的工作见诸日常,唯此方能致远。省局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务必真正把主体责任扛起来,真正实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和“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工作要求。
三是履行监督之责,必须守土尽责。一要强化“三种”意识。一是责任意识。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强调“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责任意识。二是担当意识。必须要担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勇于担责,善于履责,真正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三是落实意识。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能只部署不落实、只务虚不务实、只挂帅不出征,必须既挂帅又出征,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二要克服“三种思想”。一是克服甩手掌柜思想。二是克服纪委包办思想。三是克服顾虑担忧思想。三要建好“五种制度”。一是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各级党政领导一把手,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负责。二是建立约谈提醒制度。省局党组约谈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就落实主体责任指出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责令限期改正。三是完善定期报告制度。对照主体责任的主要职责,定期向省局党组、省局机关党委(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接受党组与驻省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四是构建“五廉”监督体系。把落实主体责任与“五廉”监督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诺廉、述廉、评廉、考廉、督廉”,构建集成联动监督机制。五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撒手锏”。
四是发挥基层党组织和纪检委员作用,必须夯实基础。让纪检委员履好职、尽好责,要从“用起来、强起来、活起来”切入,在日常监督中实现突破。一要明确职责任务,将队伍“用起来”。要出台明确的规定,划分配备纪检委员岗位的任职条件,明确纪检委员的岗位职责、履职方式、权利义务等要求,建立基层纪检委员询问、情况报告和双向监督等制度,强化党组织、党员干部与纪检委员相互间的监督,促进履职规范化。二要提升能力素质,促队伍“强起来”。要把基层纪检委员的教育培训纳入每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计划,加强理论学习和纪检业务培训,
抽调基层纪检委员参与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监督检查等工作,加强专题研究和工作指导,制定工作清单,推行工作记录等有效的管理制度,提高纪检委员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基层纪检委员履职尽责。三要强化服务保障,让队伍“活起来”。要把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推动基层纪检委员配备并充分发挥作用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之中,高度重视纪检委员工作,定期听取纪检委员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重大事项,支持纪检委员开展执纪监督,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纪检委员述职述责、考核评议和激励保障制度,对履职积极、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及时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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