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
你有没有接触过一些特殊的文件
封面上注明着“秘密材料”?
那么,你知道机关工作人员
需要遵守什么样的保密原则?
安全无小事
保守秘密人人有责
保密责任重于泰山
一、涉密人员管理
涉密人员,是指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上工作的人员。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一般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核心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1.机关、单位的下列特定岗位应当确定为涉密岗位:(1)制作、复制、收发、传递、保管、维修和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岗位。(2)涉密信息系统有关建设、管理、运维等岗位。(3)承担涉密科研项目研究、管理任务的岗位。(4)从事国家秘密产品生产的岗位及相关管理岗位。(5)定密责任人岗位。(6)其他专门处理国家秘密的岗位。(7)不属于上述特定岗位,但工作中年产生、处理国家秘密事项达到绝密级3项(件)或机密级以上6项(件)或秘密级以上9项(件)的岗位。
2.涉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诚实可靠,品德端正;(4)具有涉密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3.涉密人员的脱密期应当根据其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密级、数量、时间等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核心涉密人员为2年至3年,重要涉密人员为1年至2年,一般涉密人员为6个月至1年。脱密期自机关、单位批准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之日起计算。
4.涉密人员日常生活中的注意事项:(1)不要和家人、亲友谈论国家秘密。(2)不要将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和涉密文件资料等带回家。(3)不要将涉密文件资料交由家人处理或保管。(4)不要随意引带家人或无关人员进入涉密场所。
二、涉密载体管理
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各类物品。
1.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应当在办公室或专门阅文室进行;确需在其他场所阅读和使用的,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涉密载体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载体的去向。
2.涉密载体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横传,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不得私自留存,不得擅自复制、摘录、摘抄涉密文件、资料内容。
3.复制本机关单位产生的涉密载体,应当经主管领导批准。复制非本机关单位产生的涉密载体,应当经制发机关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复制。
4.复制涉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编制序号。复制件要采取与原件相同的保密措施。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涉密载体,承办人员及其他任何人都不能擅自多制、私留涉密载休。
5.使用磁、光等介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或定点单位进行,并在适当位置标明密级,不能托交其他社会单位或无关人员制作。
6.国家秘密载体制作过程中的废页、废料、残页、残料、校对稿、胶版等,应当及时送泰州市国家秘密载体销毁中心销毁,严禁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和个人。
三、网络和信息设备管理
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按照存储、处理的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分为涉密计算机(或网络)和非涉密计算机(或网络),涉密计算机(或网络)按照涉密程度分为秘密级、机密级、绝密级,实行分级保护。
1.严禁通过互联网电子邮箱、即时通信工具等办理涉密业务,或者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信息。严禁将涉密载体随意交他人保管和处理。
2.机关单位应指定机构和人员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网站的保密管理,发现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应当立即予以删除,并向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培养良好的安全意识,不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不随意拷贝他人的文件、资料。不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4.涉密计算机不能使用无线键盘、鼠标等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涉密场所中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得安装和使用摄像头等视频、音频设备。
5.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除了安装防火墙、杀毒软件和杀“木马”的软件外,应当定期重装操作系统,防止被植入窃密程序。
6.销毁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涉密计算机硬盘等载体,应送泰州市国家秘密载体销毁中心现场销毁,确保秘密信息不可恢复。
7.办公自动化设备也有“明密之分”,用于处理涉密信息的打字机、复印机、扫描仪等设备严禁连接互联网。传真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使用机要部门批准使用的加密传真机,严禁用非加密传真机传输国家秘密。
8.涉密计算机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当由本机关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维修。确需要送销售公司维修时,维修前应将硬盘拆卸保存,不能拆卸硬盘或重装系统的,机关单位应安排人员在维修现场全程监督维修。
9.不得在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得用手机发送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将手机带入涉密会议场所或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进入涉密会议或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前应将手机放入手机屏蔽设备内。
四、其他保密管理
1.涉密会议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以下保密措施:严格参加人员审查;严格涉密载体管理;严格场所设备检查;严格保密要求;严格新闻报道审查。
2.机关、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四个关键点:(1)应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责任和程序,保密审查程序应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防止保密审查与信息公开工作脱节。(2)制作政府信息时,要明确区分哪些信息可以公开及以何种方式公开、哪些信息需要进行删减处理后再公开、哪些信息不能公开。(3)对不能确定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事先应报请主管部门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确定。(4)密码电报、标有密级的文件资料,一律不得公开。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警告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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