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明光市就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情况进行摸底调研,扫描派驻纪检监察组是否聚集主业主责、是否能够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突出问题,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调研发现,当前派驻监督工作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履职能力不强。当前普遍存在机构人员少、监督部门多的困境,一些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派驻工作的职责定位不准确,党纪法规学习不够,审查调查等工作流程不熟悉,业务不精通,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能力不强。二是管理制度不完善。一些派驻机构对如何理清与派出机关和驻在部门的关系,如何监督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缺乏具体办法和配套制度,难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三是监督方式比较单一。一些派驻纪检监察组新手段新方法不多,实体监督开展较多,程序监督开展较少;事后监督开展较多,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开展较少;随机监督较多,全程监督较少,很难发现驻在单位领导干部深层次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调研课题组提出如下对策建议。一是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在组织业务专题培训的同时,通过参与监督检查、专项巡察、案件办理、纪委派员直接指导具体业务等措施,推进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素质和能力建设。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提升监督水平。建立任务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列席重要会议制度、沟通协商制度、信访举报制度、廉政谈话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廉洁性评估制度等基本制度。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增强监督权威性。强化日常监督,通过监督建议、谈话函询、约谈提醒、通报报告等多种形式,强化被监督单位不敢、知止的氛围。探索试行“分片管理”的监督机制,由纪委领导联系片组,实行分片统筹、协调和指导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重点履行专项检查、交叉监督和查办案件等职责,实现由“单打独斗”向“协同作战”的转型。注重对派驻机构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工作约谈、定期报告、执纪办案工作管理等机制。(阚绪海 贡发明 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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