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在办理河北圆友缘专利代理事务所(以下简称“当事人”)涉嫌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弄虚作假案过程中,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冀市监知罚告〔2023〕001-1号),拟对当事人作出6.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23年10月23日当事人提出举行听证会的申请。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举行听证。现就听证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6日上午9时30分。
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红盾大厦3楼。
二、听证组成人员
听证主持人李腾华、听证员李笑楠、书记员洪澎源。
三、申请人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听证。申请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参加听证,向听证组织机关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及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质证权的,必须有委托人的明确授权。
(二)申请回避。听证人、书记员与本案有重大利益关系的,是本案承办人近亲属、或是听证代理人近亲属的,与本案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听证的,应当回避。申请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
(三)陈述、申辩和质证。申请人在听证活动中,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质证权。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四、旁听
(一)自然人申请参加听证会旁听的,应于2023年12月4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提交身份证件、姓名、住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及材料。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申请参加听证会旁听的,请于2023年12月4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地址、职务、联系方式、身份证件等信息及材料。
联系电话:0311-67565921。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537号。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4日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