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跃胜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6日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证书编号:230312341451;申请事项:告知承诺场所迁址;发证日期:2024年3月6日)。我局在告知承诺后续现场核查中发现该机构承诺内容严重不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1.撤销2024年3月6日批准通过的河北跃胜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由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回。
2.河北跃胜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记入信用档案,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资质认定方式。
3.河北跃胜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基于本次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对外出具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不具有证明作用,并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