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完善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监管协同机制,构建高效便捷修复制度,助力经营主体增信提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区域实际,共同起草了《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协同信用修复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至10月14日。
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如下: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xyjgc@hebamr.cn。邮件主题请注明“《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协同信用修复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建议”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督管理处(请在信封上注明“反馈意见建议”字样)。
附件:1.《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协同信用修复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协同信用修复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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