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编码
000131026000
二、适用范围
河北省内保健食品产品注册证书持有人。
三、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四、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1:
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依据文号:主席令第三十四号;
条款号:第四十六条;
法律法规2:
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依据文号: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条款号:第七十九条;
五、实施机构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办理条件
1.申请人资质符合要求;2.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有关要求。
七、申办材料
保健食品广告审批-情形:保健食品广告申请: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材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材料来源 | 特定要求 |
1 |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 | 5 | 0 | 其他 | 内容填写完整;申请材料需每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整本加盖骑缝章,一式5份。需下载并安装2019年版广告客户端,通过客户端填写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相关内容,打印并逐页加盖公章。 |
2 | 与发布内容一致的样稿 | 0 | 5 | 其他 |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5份 |
3 | 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 | 0 | 1 | 申请人自备 | 真实有效;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4 | 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品种明细) | 0 | 1 | 申请人自备 | 真实有效;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5 | 申请人和广告代办人的《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委托关系,应提交相关的委托书原件 | 0 | 1 | 申请人自备 | 真实有效;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6 | 保健食品广告出现商标、专利等内容的,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 0 | 1 | 申请人自备 | 真实有效;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7 | 保健食品的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和实际使用的包装 | 1 | 0 | 申请人自备 | 真实有效;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8 | 其他用以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有关文件 | 0 | 1 | 申请人自备 | 真实有效;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9 | 宣称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性的声明 | 1 | 0 | 申请人自备 | 真实有效;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10 | 行政许可申请书(保健食品广告审批) | 1 | 0 | 申请人自备 | 格式正确,字迹清晰,加盖申请人公章 |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2号楼市场开办区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根据进驻事项分区情况填写)
(二)网上申报:进入河北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
九、办理流程
(一)流程图
(二)办理程序
1.受理
申请人到省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纸质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省政务服务大厅收取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许可时限:5个工作日(不计入办理时限)
2.审查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
(三)特别程序
制证、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批准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决定不批准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由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统一出证。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不计入办理时限)
十、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
保健食品广告审批:10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保健食品广告审批
(一)收费项目
暂无
(二)收费依据
暂无
(三)收费标准
暂无
十二、结果送达
快递送达;
十三、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四、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2号楼市场开办区咨询窗口
(二)电话咨询
0311-66635222(2号楼)
(三)网上咨询
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询。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1号楼2楼投诉举报区窗口。
(二)电话监督投诉
0311-66635200;0311-66635300
(三)网上监督投诉
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个人中心-我的办件”页面,如您对办件结果不满意,可直接针对办件进行投诉。
十六、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石清路9号)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七、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查”栏目下点击“办事进度”,输入“申报号”和“查询密码”即可对办事进度进行查询;或者登录后在个人中心进行查看。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自助查询一体机
2.网上查询
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查”栏目下点击“办事进度”,输入“申报号”和“查询密码”即可对办件结果进行查询;或者登录后在个人中心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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