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河北省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于7月16日正式启动运行。按照有关要求,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4项政务服务事项同步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集中办理。
一、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二、股权出质登记;
三、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
四、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核准登记;
五、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六、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七、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八、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九、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十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十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批;
十三、食品(含保健品)生产许可;
十四、保健食品广告审批;
自7月16日起,以上事项的办理地址变更为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省政务服务大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处室、省局东院注册大厅、原质监局审查中心业务大厅等不再受理以上政务服务事项。
因地址变更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并请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66635333 66635233
特此公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8日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