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糕点、酒类、罐头、饮料等5类11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1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糕点2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酒类3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饮料28批次,不合格1批次。罐头14批次,粮食加工品2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河北稻花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米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000457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邯郸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2.井陉县喜家佳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5CFU/250mL;7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石家庄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3.石家庄市爱然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爱我你就抱抱我(香蕉和奶昔味)糕点,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091。标准值为≤1。初检机构为石家庄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石家庄市爱然德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不合格结论。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进行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20191118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8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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