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糕点、水产制品、调味品、饮料、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冷冻饮品等8类15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5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饮料4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2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25批次,调味品20批次,蔬菜制品8批次,冷冻饮品4批次,水产制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行唐县高超炒货加工厂生产的精选大豆,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g/100g,标准值为≤0.5g/100g。初检机构为石家庄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行唐县高超炒货加工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不合格结论。
2.南昌市优乐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炖蛋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48g/100g。标准值为≤0.25g/100g。检验机构为石家庄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3.平山县老地方矿泉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3CFU/250mLg;0CFU/250mL;4CFU/250mL;7CFU/250mL;0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石家庄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4.石家庄泽达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泽达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0CFU/250mL;0CFU/250mL;3CFU/250mL;5CFU/250mL;8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石家庄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进行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20191202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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