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现将《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9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
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1.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对网络购物和进出口领域的日常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侵犯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奥林匹克标志等特殊标志的违法行为。
2.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网络购物、进出口领域经营行为和运行规律分析,及时发现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苗头性、突出性问题,提前介入、精准施策,增强监管效能。
3.以网络购物、进出口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易发多发的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为监管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增加办案频次,加重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的惩处力度,增强执法监管的威慑力。
二、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
4.针对侵权假冒跨区域化的特点,加强区域间执法协作。加强京津冀、京沪冀等十二省(市)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推进跨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线索移送、调查执行协助、联合执法保护。
5.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农业、海关、版权等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密切衔接配合。强化对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等高知名度商标和高价值专利的信息沟通、风险研判和办案协作等机制,实现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线索传递、案件移送的无缝衔接,增强监管合力。
6.加强信用监管,对网络购物、进出口领域商标、专利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惩戒,提高违法失信成本。
三、大力推动社会共治
7.加强与电商平台的协作,充分利用电商平台提供的侵犯知识产权线索,做好涉案信息检查、相关证据固定等工作,实现精准监管。
8.加强与权利人的沟通联系,发挥权利人在侵权调查、商品鉴别、信息溯源中的作用,保障权利人在案件查处中的知情权。
9.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热线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和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网络购物、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线索。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的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局面。
10.加强与专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违法动向,共同防范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四、强化专业技术支撑
11.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石家庄市开展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试点建设,畅通执法人员便捷获取鉴别证明等证据资料的渠道,规范、高效处理重大商标、专利侵权假冒行为。
12.推进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全国首批能力建设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试点建设,构建针对电商平台、进出口等关键领域和环节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快速处理渠道,有效破解知识产权维权周期长、成本高等难题。
五、健全完善工作制度
13.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严格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知识产权侵权判定标准,强化业务指导,规范知识产权执法工作。
14.建立专利侵权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快捷、高效的优势,通过完善内部执法流程,加强各环节之间衔接和协调,实现案件线索快速受理、快速调查、快速处置,不断提高执法效率,缩短办案时间。
15.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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