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市场监管部门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保健食品等8类192批次样品,检验合格189批次,不合格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2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果制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18批次、粮食加工品36批次、速冻食品43批次、调味品16批次、保健食品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定州御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花生米(麻辣味),大肠菌群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宁晋县彦宁食品门市销售的标称邢台薯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地瓜干,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邢台薯乐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经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不合格结论。
3.承德百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翠桥分公司销售的鹌鹑蛋,氟苯尼考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三、我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0831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31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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