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市场监管部门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7类187批次样品,检验合格182批次,不合格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5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1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30批次、酒类25批次、粮食加工品25批次、肉制品1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信誉楼百货集团有限公司黄骅信誉楼商厦销售的皮皮虾,镉(以Cd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沧州业务部。
2.尚义县网红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为天津市心里美坚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瓜子,霉菌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3.河北国建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子岭服务区销售的标称为宁晋县福顺食品厂生产的海绵蛋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承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4.崇礼区小路水产店销售的草鱼,孔雀石绿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5.信誉楼百货集团有限公司黄骅信誉楼商厦销售的核桃,铅(以Pb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沧州业务部。
三、我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1019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9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