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企业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住所或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用于证明企业实际生产地址未发生迁移,只是地址名称发生变化时,可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填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范本可以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和河北省政务服务网相应事项办理指南中下载。
一、证明事项名称
企业住所或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的证明
二、用途
企业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住所或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用于证明企业实际生产地址未发生迁移,只是地址名称发生变化。
三、设定依据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第十一条:“(二)企业住所或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的,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说明。”
四、告知承诺适用对象
本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替代证明,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
五、承诺的方式
本证明事项采用书面承诺方式,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
本证明事项必须由申请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
六、承诺的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七、不实承诺的责任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对执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作出如下处理:
依法撤销本次行政许可,将失信人列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同一行政许可事项。
八、操作方式
1.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或河北省政务服务网相应事项办理指南中下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认真阅读告知事项和承诺内容后,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姓名及申请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2.登录河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网上审批平台,上传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扫描件。
工作流程
企业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住所或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用于证明企业实际生产地址未发生迁移,只是地址名称发生变化时,可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填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范本可以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和河北省政务服务网相应事项办理指南中下载。
一、告知
申请人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的,发证机关通过告知承诺书,一次性向申请人告知下列内容:
1.证明事项名称
2.证明用途
3.设定证明的依据
4.证明的内容
5.告知承诺适用对象
6.承诺的方式
7.承诺的效力
8.不实承诺的责任
二、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知晓告知承诺的内容,愿意作出承诺的,以书面形式对下列内容作出确认和承诺:
1.已经知晓行政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2.自身已符合行政机关告知的条件、要求;
3.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4.本人承诺许可后可核查方式;
5.本告知承诺文书中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6.上述承诺是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三、审查与决定
申请人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行政事项并按照要求作出承诺的,在相应申请系统中上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扫描件。发证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材料,依据相关行政事项的法定办理流程,依法作出行政决定。
附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企业住所或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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