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知识产权项目管理,提高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管理效率和实施质量,我局起草了《河北省省级知识产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ipyycjc@163.com,请备注“河北省省级知识产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537号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邮编050091),请在信封上注明“河北省省级知识产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意见”。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311-67565808。
附件:1.《河北省省级知识产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河北省省级知识产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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