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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执法公示/事前公开
发文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标题: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食品相关产品)服务指南(2021年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06-29
主题词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食品相关产品)服务指南
(2021年版)

一、事项编码

130131045011

二、适用范围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食品相关产品)的使用单位,含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三、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四、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2021年4月29日修正)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 2019年4月23日修正)第四十条。

五、实施机构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办理条件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的企业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延续、变更、注销)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生产活动;

(2)生产的产品属于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管理的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目录范围内。

七、申办材料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食品相关产品)-情形:延续:

申请人需提交下列材料(文件、物品):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材料来源

特定要求

1

申请发证产品的检验报告

1(电子版)

0

 申请人自备

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彩色扫描件

2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1(电子版)

0

 申请人自备

签字盖章

3

全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

1(电子版)

0

 申请人自备

申请单填写完整、准确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食品相关产品)-情形:注销:

申请人需提交下列材料(文件、物品):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材料来源

特定要求

1

全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

1(电子版)

0

 申请人自备

申请单填写完整、准确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食品相关产品)-情形:变更:

申请人需提交下列材料(文件、物品):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材料来源

特定要求

1

申请发证产品的检验报告

1(电子版)

0

 申请人自备

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彩色扫描件

2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1(电子版)

0

 申请人自备

签字盖章

3

全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

1(电子版)

0

 申请人自备

申请单填写完整、准确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食品相关产品)-情形:新设立:

申请人需提交下列材料(文件、物品):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材料来源

特定要求

1

申请发证产品的检验报告

1(电子版)

0

 申请人自备

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彩色扫描件

2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1(电子版)

0

 申请人自备

签字盖章

3

全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

1(电子版)

0

 申请人自备

申请单填写完整、准确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省政务服务大厅1号楼二层综合受理区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河北政务服务网 (zwfw.he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

九、办理流程

(一)流程图


图片1.png

(二)办理程序

收件、受理、审查、决定(该行政许可事项已全流程委托下放至市级行政审批部门)

(三)特别程序

十、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项目

暂无

(二)收费依据

暂无

(三)收费标准

暂无

十二、结果送达

电子证照

十三、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四、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1号楼二层综合受理区咨询窗口

(二)电话咨询

0311-66635263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1号楼2楼投诉举报区窗口

(二)电话监督投诉 

 0311-66635200

(三)网上监督投诉

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个人中心-我的办件”页面,如您对办件结果不满意,可直接针对办件进行投诉。

十六、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石清路9号)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七、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电话查询

0311-66635263

2.网上查询

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选择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相关产品)审查事项进行在线查询。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网上查询

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选择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相关产品)审查事项进行在线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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