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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财务信息/政府采购
发文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标题:2021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07-27
主题词
2021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工作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2021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城市广场B座14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8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B2021-K1-00011-004

项目名称:2021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万元

最高限价:27万元

采购需求:2021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工作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2021年9月底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备注:磋商会当日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查询到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否决其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城市广场B座1411室

凡有意向的供应商持一套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下列资料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购买磋商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即可);(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关联企业情况表(见附件1)。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8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城市广场B座1416会议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1年8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城市广场B座1416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

联系方式: 董存亮  0311-67565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

联系方式:曹新颜、徐宁  0311-869589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新颜、徐宁  

电   话:0311-86958907 


附件1:


关联单位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供应商应提供关联单位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供应商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响应而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响应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注:如供应商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不得更改要求的实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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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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