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中心,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皇冠体育官网印发〈2022年度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市监函〔2022〕101号)有关要求,省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实现2020、2021、2022年对皇冠体育官网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建设工程、生态环境、机动车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省、市两级联合检查建设工程、生态环境、机动车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共773家,其中省局检查建设工程机构80家,生态环境机构70家,机动车机构100家;各市局检查建设工程机构189家,生态环境机构32家,机动车机构302家。各市局检查机构名单由省局提供。
(二)2021年度违法违规机构。省局对2021年度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65家(机动车、生态环境、建设工程、食品、煤炭5个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回头看”监督检查。
(三)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各市局负责对省局2020、2021、2022年未检查的建设工程、生态环境、机动车领域之外的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名单由省局提供)。其中参加省局组织开展的A类能力验证机构,其结果列入年度监督检查范围,不再重复实施现场检查。
二、检查时间
专项监督现场检查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9月30日,省局集中检查根据实际自行调整,各市局集中检查分为两个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对非建设工程、生态环境、机动车领域的机构组织集中检查,7月1日至9月30日,对建设工程、生态环境、机动车领域的机构组织集中检查。现场检查时间原则上为工作日,每家机构检查时间一般为半天,如需要延长或缩短时间,可由检查组长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三、检查方式
(一)省局现场检查方式。专项监督检查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进行。省局负责组建省局检查组和调度、指导推进市局专项检查活动。同时,邀请京津两地技术专家参与部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二)市局现场检查方式。各市局负责自行协调组建检查组,按照省局交办的检查任务组织开展自行检查或到指定地市开展交叉检查。邯郸与邢台,石家庄与保定,张家口与承德,廊坊与沧州,唐山与秦皇岛和衡水分别进行机动车领域机构交叉检查,其他领域机构实施自行检查。
四、检查内容
重点抽取检查之日起两年内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查看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具体检查条款表另行发放):
(一)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1.未经检验检测的;2.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或者未按照标准等规定采用原始数据、记录的;3.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或者改变关键检验检测条件的;4.调换检验检测样品或者改变其原有状态进行检验检测的;5.伪造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或者伪造授权签字人答名或者签发时间的。
(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数据。1.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等情形的;2.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校准的仪器、设备、设施的;3.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的;4.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
(三)超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四)资质许可条件。检测机构检测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地、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是否符合资质许可条件要求。
(五)整改情况。上次监督检查中违法、违规问题是否全部整改到位。
五、有关要求
(一)严密组织现场检查。检查组现场检查中要将问题汇总填写《事实确认单》一式四份(要求检验检测机构盖章、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检查组人员签字),检查组、检验检测机构和所在地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各1份,检查完毕后即刻将事实确认单和检查结果电子版报送省局。
(二)及时梳理检查结果。各市局自行检查的机构,由其抽调专家研讨确定结果,于9月10日前填写现场检查情况汇总表报送省局。省局专项检查组和市局交叉检查组完成检查任务后,于2日内填写检验检测机构问题汇总表及现场检查相关问题证明材料报送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中心,省局将抽选参与检查的技术专家研讨问题,最终确定检查结论。
(三)及时做好检查后处理。省局随时将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机构移交属地市局处理,并跟踪各市局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机构处理情况和整改验收情况。各市局自行检查的机构由其对检查问题依法处理和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四)做好检查经费保障工作。检查中派遣的各行政人员的相关费用由其单位承担,省局抽调的技术专家食宿费用、车辆保障、劳务费由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中心承担,其他各市抽调的技术专家食宿费用、交通费用由抽调单位自行负责。
(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各检查组成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禁止弄虚作假或者对检查结论作出不适当的结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工作纪律规定,检查期间不得参加与检查无关的活动。检验检测机构和相关单位可对检查人员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311-67565193),一经查实,省局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9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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