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利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7家机构申请注销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准予注销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注销机构名单及证书号如下:
河北利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80320341981
石家庄市鹿泉区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 160320110773
邯郸市公安局邯山区分局物证鉴定室 180306022098
石家庄市节能监察中心 160317340788
保定市科宏安全检验有限公司 170303341293
阜平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170306021521
平山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平山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170306021551
特此公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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