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公平竞争,强化经营者反垄断行为自律,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河北省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进行修订。现将《河北省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修订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fbzdjzj@hebamr.cn。邮件主题请注明“《河北省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修订稿)》修改意见”。
二、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反不正当竞争局(邮编050091),并在信封注明“《河北省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修订稿)》修改意见”字样。
附件:1.河北省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修订稿)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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