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河北省小餐饮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河北省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3年10月23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反馈给我们。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途径和方式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dhdc@hebamr.cn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河北省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二、邮寄信函,将意见邮寄至: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处(邮政编码050091),并在信封上注明“《河北省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1.河北省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意见建议反馈表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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