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我公司2019年年报发现错误,监督管理局要求必须给拉入异常才可以下放权限更正,不可以直接申请修改吗
回复信息:您好!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第二款规定,企业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但是,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更正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应当同时公示。
您反映的2019年度年报信息错误,属于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形,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回复部门:信用监督管理处
[回复时间:2023-05-23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