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
现行《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依据这两条法律法规,是否可以明确,企业生产任何产品,都必须按照相应的产品标准进行生产,即有国家强制性标准则实行强制性标准,没有的话,国家推荐性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五类标准中至少选择一类标准作为生产依据,还是说,企业生产产品不需要产品标准,可以随意生产,随意定义什么是合格产品。
回复信息:您好!皇冠体育官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应遵守的标准化法律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
第三十六条规定:“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其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处,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未依照本法规定公开其执行的标准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当依据标准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企业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鼓励企业执行推荐性标准。企业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没有相关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有关规定如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不一致的,应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综上所述,企业应遵守法律规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里所称“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是指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相应的产品标准,同时产品或其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国家鼓励企业执行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但当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不构成完整的产品标准时,企业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
回复部门:标准技术(创新)管理处
[回复时间:2024-03-12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