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省局领导,请问《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具体是指按照该实施细则的哪条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是指以何种罪名追究刑事责任?谢谢!
回复信息:您好!一、皇冠体育官网相关法规、规章条款适用问题。根据《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破坏计量器具及其铅(签)封,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使用未经批准而改动的燃油加油机,以及弄虚作假、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四十六条、四十八条等条款分别对“制造、销售未经型式批准”“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等行为给出处罚依据。实际案件的法律适用需结合具体案情具体分析,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二、皇冠体育官网“以何种罪名追究刑事责任问题”。据了解,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加油机计量器具可能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由于市场监管部门不是刑事责任执法部门和司法解释部门,没有刑事责任执法权和司法解释权,因此对该问题难以作出权威解答。建议网友向司法部门进行咨询。
回复部门:执法稽查局
[回复时间:2024-06-04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