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您好,我想问一下,1.如果现场审查不合格后,该如何操作?2.整改完成后在哪提交整改报告和申请复查3.撤销后再次申请在多长时间内,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回复信息:您好!1、对于申请办理危化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如审查结论不合格,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做出不予许可决定。企业自收到不予许可决定后随时可以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再次提交发证申请。但如果企业因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被不予许可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2、获证企业如因欺骗、贿赂等原因被发证部门撤销许可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3、对于审查组提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企业应当及时将整改后的情况及资料报当地县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留存。
回复部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回复时间:2024-12-06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