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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 23:51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
如认为学校收费方式不合理,可向当地教育部门反映。对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回复部门:价格监督检查局